【Rachel Hsu】評論
「總統府處務規程」第5條明文規定:「秘書長為本府首長,綜理府內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
【林心樺】評論
中華民國總統府秘書長現任:曾永權上任日期:2012年2月6日
【林勳】評論
總統府組織法第 9 條 總統府置秘書長一人,特任,承總統之命,綜理總統府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