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承總統之命,綜理總統府事務者,為:
(A)總統府發言人
(B)總統府秘書長
(C)國家安全局局長
(D)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56384
統計:A(98),B(4846),C(76),D(47),E(0)

用户評論

Rachel Hsu】評論

「總統府處務規程」第5條明文規定:「秘書長為本府首長,綜理府內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

林心樺】評論

中華民國總統府秘書長現任:曾永權上任日期:2012年2月6日

林勳】評論

總統府組織法第 9 條 總統府置秘書長一人,特任,承總統之命,綜理總統府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