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複選題
33. 保留徵收,謂就舉辦事業將來所需用之土地,在未需用以前,預為呈請核定公布其徵收
之範圍,並禁止妨礙徵收之使用。得為保留徵收之情形有哪些?
(A)開闢交通路線
(B)興辦公用事業
(C)國防設備
(D)舊都市更新

參考答案

答案:A,B,C

統計:A:3,B:3,C:3,D:0,E:0

難度:計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