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根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地方政府的自籌財源定義為:
(A)歲入決算數 - 補助收入
(B)歲入決算數 - 補助收入 -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
(C)稅課收入 - 補助收入
(D)稅課收入 - 補助收入 -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44595
統計:A(6),B(51),C(19),D(48),E(0)

用户評論

薛惠芬】評論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提及自籌財源:指歲入決算數扣除本(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收入之數額。

bingbongx】評論

看政府資料最清楚所以直接提供連結,大家參考備註的地方自有,和自籌是不一樣的https://www.nta.gov.tw/_admin/_upload/Announce/1003/file/%E5%9C%B0%E6%96%B9%E6%94%BF%E5%BA%9C%E8%87%AA%E6%9C%89(%E7%B1%8C)%E8%B2%A1%E6%BA%90%E6%A6%82%E6%B3%81%E8%A1%A8(102-104%E5%B9%B4).pdf資料來源:審計部網站~財務審核結果年報、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決算書。 備註:1.本表數據除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為自編決算數外,餘為審定決算數。2.自有財源=歲入-補助及協助收入;自籌財源=自有財源-中央統籌分配稅款。3.加減尾差係因4捨5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