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2條規定,大法官會議之方式,以下敘述何者為非?答案顯示:
(A)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
(B)司法院組成憲法法庭,解釋憲法
(C)大法官解釋包括憲法解釋與統一法令解釋
(D)大法官會議隸屬司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6029
統計:A(168),B(1001),C(78),D(5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立委提議出席決議

用户評論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釋憲的是大法官會議. 憲法法庭處理政黨違憲解散及正副總統彈劾案

張維之】評論

大法官組成,不是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