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顏思維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講細一點就是各種訴訟救濟審級 三種訴訟法各有不同各規定在各個訴訟法中 有的會準用其他訴訟法 如行政訴訟就有很多準用民事訴訟但是大體的審級制度也就是三級三審 是規定在法院組織法這些制度都是依法律所訂定創設的是誰制定這些法律來規範法院的審級??就是立法院啦~~司法院只有管轄各級法院 無法決定法院審級救濟的審級都要依法律來進行
【用戶】Puma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釋字第396中有提到憲法第十六條所定人民之訴訟權,乃人民於其權利遭受侵害時,得訴請救濟之制度性保障,其具體內容,應由立法機關制定法院組織與訴訟程序有關之法律,始得實現保障訴訟權之審級制度,得由立法機關視各種訴訟案件之性質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