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車或拖車實施臨時檢驗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路監理機關認為有必要
(B)出廠五年以上,辦理轉讓過戶
(C)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經送廠修復
(D)車身、引擎、底盤、電系或其他重要設備變更調換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4138
統計:A(4),B(21),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黑麻糬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B) 出廠五年以上,辦理轉讓過戶,應為 十年以上。

【用戶】Perry Y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45汽車或拖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申請實施臨時檢驗:一、車身、引擎、底盤、電系或其他重要設備變更調換。二、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經送廠修復。三、出廠十年以上,辦理轉讓過戶。機車出廠六年以上,辦理轉讓過戶者,應申請實施臨時檢驗。但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五日起,機車出廠五年以上辦理轉讓過戶者,亦同。公路監理機關於必要時,得實施臨時檢驗。對於出廠十年以上或行駛有安全之虞之汽車及拖車,應按所轄管之汽車數量比例訂定年度計畫,實施臨時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