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乙對於 A 函處分書不服,得否以及如何提起行政救濟?(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0769
統計:A(8),B(41),C(0),D(4),E(0)

用户評論

【用戶】阿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徵契稅:一、各級政府機關、地方自治團體、公立學校因公使用而取得之不動產。但供營業用者,不適用之。二、政府經營之郵政事業,因業務使用而取得之不動產。三、政府因公務需要,以公有不動產交換,或因土地重劃而交換不動產取得所有權者。四、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變更起造人名義者。但依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應申報納稅者,不適用之。五、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其興建中之建築工程讓與他人繼續建造未完工部分,因而變更起造人名義為受讓人,並以該受讓人為起造人名義取得使用執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