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B
【Chia Hui Huan】評論
股份性質
【Hui】評論
公司法(A)股份轉讓自由原則:為使股份有限公司能聚集投資者之資本,及使投資者容易回收投資第 163 條公司股份之轉讓,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之。但非於公司設立登記後,不得轉讓。發起人之股份非於公司設立登記一年後,不得轉讓。但公司因合併或分割後,新設公司發起人之股份得轉讓。(B) 股份平等原則:股份有限公司每一股份享有一個表決權第 179 條公司各股東,除有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三款情形外,每股有一表決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股份無表決權:一、公司依法持有自己之股份。二、被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半數之從屬公司,所持有控制公司之股份。三、控制公司及其從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