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需經下列何者同意、核准,方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A)內政部同意,行政院核准
(B)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內政部核准
(C)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
(D)無需任何人同意核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8837
統計:A(2),B(23),C(146),D(1),E(0)

用户評論

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土地法第25條(地方政府處分、設定負擔、租賃公有土地之權限)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10年期間之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