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關於通常訴訟程序之起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確認法律關係之訴,非被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不得提起之
(B)起訴,應以訴狀表明當事人、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以及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
(C)原告之訴,依其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得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
(D)當事人不得就已起訴之事件,於訴訟繫屬中,更行起訴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