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6%86%B2%E6%B3%95%E5%A2%9E%E4%BF%AE%E6%A2%9D%E6%96%87
【偽課員】評論
現在是中華民國憲法~~~
【偽課員】評論
五五憲草是在正式的《中華民國憲法》頒布前所擬定的憲法草案之一,草案由國民黨組織的憲法起草委員會制定,基本上反映了孫中山五權憲法的思想,是五權憲法的正式草稿。此草案在隨後的政協會議上被大幅度更改,修改後的政協憲草於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議決通過成為正式的中華民國憲法,並於1947年12月25日實施。中華民國21年(1932年)年12月,中國國民黨召開第四屆第三次中央執行委員會,會中提議起草憲法及召開國民大會,以結束黨治,還政於民。最後決議以原則二十五條,交由立法院起草憲法。翌年,立法院成立憲法起草委員會,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制定由此開始。民國25年(1936年)5月5日,由國民政府公布之,即為「五五憲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