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07 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同一廠商同時作為各機關採購契約之連帶保證廠商者,以五個契約為限,且機關應將該規定於招標文件載明之。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vitaz7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修正日期:民國108年11月18日)第33-4條  機關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同一廠商同時作為各機關採購契約之連帶保證廠商者,以二契約為限。機關辦理採購有前項連帶保證廠商情形者, 應將連帶保證廠商及相關資料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庫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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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修正日期:民國108年11月18日)第33-4條  機關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同一廠商同時作為各機關採購契約之連帶保證廠商者,以二契約為限。機關辦理採購有前項連帶保證廠商情形者, 應將連帶保證廠商及相關資料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庫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