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下列貨物何者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之應課稅特種貨物?
(A)銷售價格在新臺幣 300 萬元以上之飛機
(B)銷售價格在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之珊瑚
(C)每件銷售價格在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之家具
(D)每艘船身全長達 20.48 公尺之遊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連靜芯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30.48

【用戶】連靜芯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30.48

【用戶】柚子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一、房屋、土地: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 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之工業區土地。二、小客車: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座位在九座以下之載人汽車且每輛銷 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三百萬元者。三、遊艇:每艘船身全長達三十點四八公尺者。四、飛機、直昇機及超輕型載具:每架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三百n 萬元者。五、龜殼、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產製品:每件銷售價格或完稅價 格達新臺幣五十萬元者。但非屬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之保育類野生動n 物及其產製品,不包括之。六、家具:每件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五十萬元者。本條例所稱特種勞務,指每次銷售價格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之入會權利,屬n可退還之保證金性質者,不包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