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岷甫】評論
1955年12月,毛澤東在《徵詢對農業十七條的意見》一文中就指示:「除四害,即在七年內基本上消滅老鼠(及其他害獸),麻雀(及其他害鳥,但烏鴉是否宜於消滅,尚待研究),蒼蠅,蚊子。」這裡,烏鴉是暫緩死刑、有驚無險,麻雀等「害鳥」已在劫難逃。過了一個月,這十七條擴充成了四十條,就是1956年1月中央提出的《1956年到1967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其中第二十七條是:「除四害。從1956年開始,分別在5年、7年或者12年內,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上消滅老鼠、麻雀、蒼蠅、蚊子。1957年九十月間中央召開八屆三中全會,毛澤東在會上說:「消滅老鼠、麻雀、蒼蠅、蚊子這四樣東西,我是很注意的。只有十年了,可不可以就在今年準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