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關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
(A)應優先編列
(B)以國民生產毛額比例編列之
(C)以國家均衡發展平等編列之
(D)以政府預算之一定比例編列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73786
統計:A(3009),B(6),C(25),D(50),E(0)

用户評論

【用戶】Inspiratio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10: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164條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