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 ) 下列何種情況不適用一般授信約定書所列「加速條款」之引用?
(A) 未能按月付息時
(B) 借款人依破產法聲請和解時
(C) 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時
(D) 提供之擔保品出售予第三人時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21469
統計:A(17),B(38),C(12),D(110),E(0)

用户評論

wimchang】評論

銀行授信契約之「加速條款」通常有下列數項:1.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時。2.依破產法聲請和解、聲請宣告破產、聲請公司重整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或停止營業、清理債務時。3.依約定原負有供擔保之義務而不提供時。4.立約人死亡,而繼承人聲明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時。5.因刑事而受沒收主要財產之宣告時。6.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付息時。7.擔保物被查封或擔保物滅失、價值減少或不敷擔保債權時。8.立約人對銀行所負債務,其實際資金用途與銀行核定之用途不符時。9.受強制執行或假扣押、假處分或其他保全處分,致銀行有不能受償之虞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