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mi】評論
根據國外學者 van der Mars( 1989)指出:系統觀察法所使用的記錄方法有以下四種: (一)事件記錄法( event recording)指在特定的時間內記錄下所欲觀察之事件的次數,這是最為簡單的一種方法。事件記錄法能提供記錄者記錄不連續事件(discrete event )所發生的頻率資料。任何觀察教師的行為、學生的行為或師生間的行為,如果行為能被界定的很清楚,這些行為都是可以記錄的。 (二)期間記錄法( duration recording)期間記錄法是指記錄下特定行為發生時所持續的時間,也就是時間的長短。期間記錄法適用在某一事件、行為、時敘(episodes)所持續時間的長短是觀察者的重點時( van der Mars,1983),其有兩種不同的記錄方法,一種是事件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