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信用狀規定“the country of origin: Taiwan”而未要求提供產地證明書或要求於單據上顯示原產地時,但受益人提供單據載有“the country of origin: Japan”,應如何處理?
(A)可不理會非單據化條件,接受該單據
(B)要求受益人提供產地證明書
(C) UCP600 並未有相關規定,由銀行決定
(D)單據之資料與信用狀之資料發生牴觸,係單據之瑕疵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樂兒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信用狀規定原產地為台灣,但是單據上卻記載原產地在日本,不符合信用狀上的規定,因此視為瑕疵單據。

【用戶】樂兒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信用狀規定原產地為台灣,但是單據上卻記載...

【用戶】丁子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當提示單據"表面所示與信用狀之條款牴觸"時,稱為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