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訴訟進行中,如當事人於期日不到場,其效果如何?
(A)如兩造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法院應裁定駁回起訴
(B)如一造於準備期日不到場,法院不得對於到場的一造,行準備程序
(C)如一造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法院應依到場當事人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D)如兩造於準備期日不到場,視為撤回起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8055
統計:A(311),B(292),C(3425),D(374),E(0)

用户評論

好貓咪】評論

本題無解(A)如兩造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法院應裁定駁回起訴 第 191 條 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者,除別有規定外,視為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如於四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者,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前項訴訟程序停止間,法院於認為必要時,得依職權續行訴訟,如無正當理由兩造仍遲誤不到者,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1. 兩造不到場-視為合意停止2. 四個月不續行-視為撤回其訴3. 依職權續行後仍遲誤不到-視為撤回其訴(B)如一造於準備期日不到場,法院不得對於到場的一造,行準備程序 第 273 條 當事人之一造,於準備程序之期日不到場者,應對於到場之一造,行準備程序,將筆錄送達於未到場人。前項情形,除有另定新期日之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