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俐吟】評論
考選部正解為D,請盡速更正。第 144 條 (貨物委付原因)被保險貨物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時,得委付之:一、船舶因遭難,或其他事變不能航行已逾二個月而貨物尚未交付於受貨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時。二、裝運貨物之船舶,行蹤不明,已逾二個月時。三、貨物因應由保險人負保險責任之損害,其回復原狀及繼續或轉運至目的地費用總額合併超過到達目的地價值時。故(1)(2)應為兩個月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