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en Hung Ch】評論
第 八 條 郵件、郵政資產、郵政款項及郵政公用物,非 依法律,不得作為檢查、徵收或扣押之標的。
【李逍遙】評論
第8條 (檢查、徵收或扣押標的之限制)☀『郵件、郵政資產、郵政款項』及『郵政公用物』====~件,資產,款項,公用物~(有4種)非依【法律(不含法規命令、規則、規章)】,不得作為【檢查、徵收、扣押】之標的。♨(得檢查、徵收、扣押➡依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