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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3 最後一次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紀錄應於當次會議結束前作成並予確認。第94條(A)O(B)X
問題詳情
1183 最後一次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紀錄應於當次會議結束前作成並予確認。第94條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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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8 機關辦理評選,其結果應通知投標廠商,對不合格或未獲選之廠商,不必敘明其原因。第94條(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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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採購法稱分包者,謂將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第67條(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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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得標廠商轉包其他廠商時,機關得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轉包廠商併負連帶履行及賠償責任。第66條(A)O(B)X
1038 機關承辦採購單位之主管不得為所辦採購之主驗人或樣品及材料之檢驗人。第71條(A)O(B)X
1189 機關辦理評選,其結果應通知投標廠商,對不合格或未獲選之廠商,並應敘明其原因。第94條(A)O(B)X
1202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之規定,採購專業人員訓練由上級機關舉辦,並得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其出勤考核及考試,由訓練機關(構)辦理。第95條(A)O(B)X
1030 分包契約報備於採購機關,並經得標廠商就分包部分設定權利質權予分包廠商者,其分包部分之瑕疵擔保責任,由得標廠商與分包廠商連帶承擔。第67條(A)O(B)X
1026 機關辦理採購,得標廠商違反規定轉包其他廠商時,機關得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第66條(A)O(B)X
1185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對於會議之決議有不同意見者,得要求將不同意見載入會議紀錄或將意見書附於會議紀錄,以備查考。採購評選委員會不得拒絕。第94條(A)O(B)X
1190 機關依採購法第56條規定向機關首長建議最有利標者,免就該採購案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第94條(A)O(B)X
1203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規定,採購專業人員因職務異動不辦理採購,其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得予保留。 採購專業人員辭職後至民間廠商任職再回任,於3年內回任機關採購職務者,仍具採購專業
1179 機關辦理評選,如評選委員辭職或解聘後其委員總額不符合採購法第94條第1項關於人數之規定時,應另行遴選委員補足之。第94條(A)O(B)X
1174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且總出席人數不得少於5人,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第94條(A)O(B)X
1206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之規定,未取得採購專業人員進階資格者,不得擔任採購單位主管。第95條(A)O(B)X
1040 採購法第71條第3項所稱「承辦採購單位之人員」,指機關辦理該採購案件最基層之承辦人員。第71條(A)O(B)X
1184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對於會議之決議有不同意見者,應於會議中提出,由召集人提交委員會討論是否納入會議紀錄。第94條(A)O(B)X
1031 分包契約報備於採購機關,並經得標廠商就分包部分設定權利質權予分包廠商者,其分包部分之瑕疵擔保責任,由分包廠商自行承擔。第67條(A)O(B)X
1175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出席委員中之外聘專家、學者人數應至少2人且不得少於出席委員人數之三分之一。第94條(A)O(B)X
1186 採購評選委員會之委員,如經受評選之廠商以書面向機關提出其有不能公正執行職務之虞情形者,機關應令該委員辭職或予以解聘。第94條(A)O(B)X
1041 採購法第71條第3項所稱「承辦採購單位之人員」,除指機關辦理該採購案件最基層之承辦人員外,亦包括其直屬之主管。第71條(A)O(B)X
1034 得標廠商就採購契約對於機關之價金或報酬請求權,其全部或一部得為權利質權之標的。第68條(A)O(B)X
1180 中央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而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委託資訊服務,其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以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
1027 機關辦理採購,得標廠商更換分包廠商而未向機關報備者,機關應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第66條(A)O(B)X
1207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之規定,採購專業人員辭職後5年內回任機關採購職務者,仍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第95條(A)O(B)X
1209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之規定,機關辦理採購,其訂定招標文件、招標、決標、訂約、履約管理、驗收及第95條爭議處理,宜由採購專業人員承辦或經採購專業人員審核、協辦或會辦。(
1035 得標廠商就採購契約對於機關之價金或報酬請求權,不得作為權利質權之標的。但經採購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第68條(A)O(B)X
1032 採購法稱分包者,謂非轉包而將契約之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第67條(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