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z Tseng】評論
(B)繼承人得於繼承開始後主張「繼承回復請求權」
【吳育銓】評論
《民法》第1146條「繼承回復請求權」規定,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但回復請求權須自知悉被侵害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10年者一樣。
【obailai】評論
繼承 皆為 事後 不採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