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法定要式行為有使用文字之必要,得由他人代寫,但自書遺囑下列之敘述,何者為不正確?
(A)親自簽名
(B)須親自書寫遺囑內容
(C)得以指印十字或其他符號代簽名
(D)記明年月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9155
統計:A(24),B(237),C(702),D(3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遺囑方式之種類

用户評論

【用戶】林勳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 1190 條 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用戶】酷帥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為什麼不是B??B須自寫,錯!?C如以指印、十字或其他符號代簽名者,在文件上,經二人簽名證明,亦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所以得以不是嗎??

【用戶】彭國芝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你講的那條不是在說遺囑仔細看一下最佳解吧

【用戶】酷帥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對吼!謝謝您的提醒.眼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