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設置預辦登機及行李託運之機場捷運系統捷運站亦須配合建置行李安檢設施,若檢驗發現旅客攜帶危險或易燃物進入捷運站,即可依大眾捷運法處新臺幣多少元罰緩?
(A)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
(B)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C)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
(D)二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
統計:A(13),B(108),C(18),D(11),E(0)

用户評論

【用戶】Gary May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B)一萬多以上五萬多以下 改為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33設置預辦登機及行李託運之機場捷運系統捷運站亦須配合建置行李安檢設施,若檢驗發現旅客攜帶危險或易燃物進入捷運站,即可依大眾捷運法處新臺幣多少元罰緩? (A)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 (B)一萬多以上五萬多以下 (C)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 (D)二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修改成為33設置預辦登機及行李託運之機場捷運系統捷運站亦須配合建置行李安檢設施,若檢驗發現旅客攜帶危險或易燃物進入捷運站,即可依大眾捷運法處新臺幣多少元罰緩? (A)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 (B)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C)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 (D)二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

【用戶】wen y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大眾捷運法 第50-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一、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二、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三、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經天橋或地下道,跨越完全獨立專用路權       之大眾捷運系統路線。有前項情形之一者,適用前條第二項規定。未滿十四歲之人,因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監督不周,致違反第一項規定時,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