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1. 機關訂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時,以下何者為是?
(A)應先評估可能符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家數,並檢討有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
(B)得規定投標廠商之實收資本額應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八分之一。
(C)得規定投標廠商之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
(D)得規定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3年內,曾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之採購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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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除依第二條規定訂定基本資格外,得視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擇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並載明於招標文件: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二、具有相當人力者。其範圍得包括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三、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一)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二)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三)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用戶】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除依第二條規定訂定基本資格外,得視採購案件之特性及實際需要,就下列事項擇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並載明於招標文件: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二、具有相當人力者。其範圍得包括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三、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一)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二)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三)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