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妍蓁】評論
1.媒體近用權 緣起: 1984年「聯合國人權宣言」-不分性別、種族、國籍、年齡,全人類均應當享有的「傳播權」包括:(1)「知的權利」指人們有「不受限制、充分獲得資訊」的權利(2)「媒體近用權」就是「依據公平的原則,讓每一個人與多元的社會團體,有機會在報紙、電視、廣播上發表自己對於公共議題的想法」。語出:釋364-人民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的權利導出-言論自由(1)媒體接近權-被動-a.更正權 b.答辯權-民眾以被動和有限度的方式,在媒體上發表言論。(2)媒體使用權-主動-公民自行製作內容,不受傳媒影響媒體使用權方式:A.民眾自行撰寫或製作節目提供給媒體,並要求媒體播放。B.媒體只給予技術支援,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