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價格納入評分者,其所占總滿分之比率,不得低於20%,且不得逾:
(A)30%。
(B)40%。
(C)50%。
(D)60%。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1064
統計:A(6),B(5),C(120),D(1),E(0)

用户評論

Chuang WenShu】評論

第 17 條評定最有利標涉及序位評比者,招標文件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各評比項目之權重。其子項有權重者,亦應載明。二、序位評比結果或各評選項目之評比結果合格或不合格情形。三、序位評比結果不合格者,不得作為協商對象或最有利標。個別子項不合格即不得作為協商對象或最有利標者,應於招標文件載明。價格納入評比者,其所占全部評選項目之權重,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且不得逾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