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tsuco58】評論
按刑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次按刑法第二條第.....看完整詳解
【國考分母】評論
我國刑法上的保安處分有:感化教育、監護、禁戒、強制工作、強制治療、驅逐出境,保護管束,七款(口訣:驅趕煎包進工寮)保安處分又區分為:(1) 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感化教育、監護、禁戒、強制工作、強制治療(2)非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驅逐出境,保護管束刑法第二條第一項: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採從舊從輕原則,原則上:行為時;例外:有利時,行為後)本題,監護處分屬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故係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的範圍,適用從舊從輕原則。
【鄭浩南】評論
回6樓@RRR請教一下是否相關考題就記您所提供的筆記?另外 能否解說一下 從輕從舊有點搞混了感恩無私奉獻
【Aggie】評論
這一題是不是怪怪的有高手嗎??這應該是背信罪吧…………………………..還是我買錯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