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亮宇】評論
資金移轉功能 在多數國家,中央政府常擁有較多的稅收或較大稅基的國稅,是故,地方政府(包括省及縣市政府)須依賴中央政府的資金移轉(或稱補助款)以支應其預算。事實上,這種政府間資金的移轉常佔了政府整個預算規模相當重要的部分。政府間資金移轉的結果,讓各層級政府能按非固定的比例共同分擔許多國內主要的事務,例如福利、教育、醫療和交通。這種政府間的補助款制度不僅是融資或幫助地方政府財政,更讓中央政府藉由補助地方預算,而要求地方政府能依照中央政策或指導,以實現中央政策目標。同樣地,省政府亦可藉補助款制度,要求縣市地方政府配合省政府的施政。資料來源:http://enews.open2u.com.tw/~noupd/book_up/1872/951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