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a Lan】評論
物品借據應依序號裝訂,交保管單位保管,收回原物時,退還借據。
【Dick Chen】評論
物品管理手冊 第21條 → 已做修正 配合物品已無借用情形,刪除第八款至第十款借用之規定這是舊的題目了
【Fay】評論
舊題目應刪除吧!以免誤導,徒增困擾!
【絕對上榜】評論
原本題目:關於物品借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借據應依序號裝訂(B)交出納管理單位保管(C)收回原物時,退還借據(D)非消耗品之借用,借用人應填具物品借據。修改成為關於物品借據,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借據應依序號裝訂(B)交出納管理單位保管(C)收回原物時,退還借據(D)非消耗品之借用,借用人應填具物品借據。(已修法,依舊法答案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