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已喪偶,有一子戊為知名畫家。甲擅自以自己名義將戊之畫作賣給知情之乙,並交付之。同時又向乙借款六百萬元。其後,甲為丁作保,與丁之債權人丙訂立以五百萬元為限之最高限額保證契約。丁先向丙借款三百萬元,於甲死亡後,再向丙借款二百萬元。甲死亡時,對乙所負之債務已屆清償期,惟甲僅留有遺產三百萬元。又丁因事業失敗,而無法償還對丙之債務。乙於甲死亡後,對戊求償六百萬元,戊將所繼承之三百萬元返還給乙。其後,丙向戊求償五百萬元,戊以已無遺產為由,拒絕償還。試問:
【題組】⑴丙、戊之主張各有無理由?(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57143
統計:A(72),B(94),C(18),D(66),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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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Bus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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