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過聽殺人,自拘當死。文公曰:「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李離曰:「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傅其罪下吏,非所聞也。」辭不受令。文公曰:「子則自以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離曰:「理有法,失刑則刑,失死則死。公以臣能聽微決疑,故使為理。今過聽殺人,罪當死。」遂不受令,伏劍而死。(《史記.循吏列傳》)
【題組】1、文中李離擔任相當於現今何種性質之職務?
(A)軍職人員
(B)警務人員
(C)稅務人員
(D)司法官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11765
統計:A(25),B(57),C(10),D(961),E(1)

用户評論

【用戶】林小貓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李離伏劍 李離是春秋時期晉國的典獄長官,一向秉公不阿,執法如山。有一次,他在審閱過的案件中發現一起錯判死刑的冤案,感到惶愧不已,立刻脫下官袍綬印,讓衛兵把自己捆綁起來,送到晉文公的大殿前,請判處死罪。 晉文公見了,慌忙下座為他鬆綁,說:「官職既然有貴有賤,處罰也當有輕有重,再說這件案子是下面官吏弄錯的,並不是你的罪責。」 李離長跪不起,說:「臣下佔據的官職最大,從來也不讓給下屬一點權;享受的俸祿最多,也從沒有分給下屬一點利。今天我有了過錯,難道就可以推卸給下屬嗎?請判處死刑吧!」 晉文公聽了,不高興地說:「照你這麼講,下屬犯罪,上司有責,難道連寡人也有罪了嗎?」 李離回答:「典獄訂有反坐之法,判錯刑者便當服刑,殺錯人者就要被殺。國君因為我能體察民情,聽微決疑,而任命我為典獄長官,如今卻經臣下之手造成了冤殺案,我罪該處死!」說罷,他猛地站起,朝衛兵手執的寶劍撲去,頓時鮮血迸濺,死於堂前。

【用戶】Sam Zhang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李離曰:「理有法,失刑則刑,失死則死。依李離的意思:法理亦有法,犯了刑法上的錯誤就要受刑,罪臣該死就應當要死。

【用戶】喬治小肥肥貓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李離伏劍〉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過聽殺人,自拘當死。李離是春秋時期晉國的典獄長官,一向秉公不阿,執法如山。有一次,他在審閱過的案件中發現一起錯判死刑的冤案,感到惶愧不已,立刻脫下官袍綬印,讓衛兵把自己捆綁起來,送到晉文公的大殿前,請判處死罪。文公曰:「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晉文公見了,慌忙下座為他鬆綁,說:「官職既然有貴有賤,處罰也當有輕有重,再說這件案子是下面官吏弄錯的,並不是你的罪責。」李離曰:「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傅其罪下吏,非所聞也。」辭不受令。李離長跪不起,說:「臣下佔據的官職最大,從來也不讓給下屬一點權;享受的俸祿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