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2.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者,應如何處罰
(A)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B)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C)二者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5943
統計:A(74),B(21),C(329),D(0),E(0)
用户評論
【用戶】韓明諺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這題跟本有爭議
【用戶】黃小瑞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者,處新台幣6000以上24000以下罰鍰,當場禁止駕駛,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及應接受道安講習。
【用戶】韓明諺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這題跟本有爭議
【用戶】黃小瑞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者,處新台幣6000以上24000以下罰鍰,當場禁止駕駛,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及應接受道安講習。
【用戶】韓明諺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這題跟本有爭議
【用戶】黃小瑞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者,處新台幣6000以上24000以下罰鍰,當場禁止駕駛,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及應接受道安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