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依大學法規定,修讀學士學位學生修業期限四年者,其畢業應修學分數,不得少於多少學分?
(A)一百四十八學分
(B)一百三十八學分
(C)一百二十八學分
(D)一百一十八學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5472
統計:A(23),B(15),C(235),D(2),E(0)

用户評論

【用戶】seerain2002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根據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2條:於學士學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