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菸害防制法禁止以茶會、餐會、說明會、品嚐會、演唱會、演講會、體育或公益等活動,或其他類似之宣
傳方式,促銷菸品或為菸品廣告。依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規定過度限制菸品業者之商業言論,違反比例原則,違憲
(B)對同樣損害人體健康之檳榔及酒類並無類似規定,故該規定違反平等原則,違憲
(C)該規定針對菸品業者之表意人身分所為之分類及差別待遇,與追求國民健康之目的間有合理關聯,合憲
(D)該規定係為追求特別重要之公共利益目的,其與目的之達成間具直接及絕對必要關聯,合憲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26,B:16,C:448,D:263,E:0
難度: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