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7. 關於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中規定應送工程會審議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內政部、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之公共工程計畫內個案工程,工程建造經費達新臺幣二億元以上者,
(B)軍事個案工程中,機密性或戰備工程建造經費達新臺幣四億元以上者,
(C)交通部辦理之公共工程計畫內個案工程,工程建造經費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者,
(D)送工程會審議之資料為公共工程計畫內個案工程細部設計階段之必要圖說、總工程建造經費概算等。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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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ms.chiang07】評論

行政院核定之公共工程計畫,除國營事業機構投資新興公共工程及房屋建築計畫外,應依下列各款規定辦理基本設計階段審議:(一)交通部辦理之公共工程計畫內個案工程,工程建造經費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者,應送工程會審議;未達新          臺幣十億元者,由交通部自行建置審議機制負責審議。(二)內政部、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之公共工程計畫內個案工程,工程建造經費達新臺幣四億元以上           者,應送工程會審議;未達新臺幣四億元者,由內政部、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行建置審議機制負           責審議。(三)軍事個案工程中,機密性或戰備工程建造經費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者,應送工程會審議;未達新臺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