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⑷若合併 CQ 與 CSQ 這兩個關係集合,其優點與缺點各為何?(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9877
統計:A(36),B(2561),C(312),D(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務人員之權利、義務與福利、國家賠償之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規定、行政法基本原則:

用户評論

Yen Long Lee】評論

國賠§9、訴願§4

~QQ要上榜~】評論

... 眼睛被蛤蜊蓋住了 ... (C)看成公務員所屬機關

流川瘋】評論

國賠§9 :依第二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 為賠償義務機關。依第三條第一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 為賠償義務機關。前二項賠償義務機關經裁撤或改組者,以承受其業務之機關 為賠償義務機關。無承受其業務之機關者,以其上級機關 為賠償義務機關。不能依前三項確定賠償義務機關,或於賠償義務機關有爭議時,得請求其上級機關確定之。其上級機關自被請求之日起逾二十日不為確定者,得逕以該上級機關 為賠償義務機關。-訴願§4 :訴願之管轄如左:一、不服鄉 (鎮、市) 公所 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二、不服縣 (市) 政府所屬各級機關 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