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julie】評論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經營之業務如下:一、收受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境內外金融機構之外匯存款。二、辦理中華民國境內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之外幣授信業務。三、對於中華民國境內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銷售本行發行之外幣金融債券及其他債務憑證。四、辦理中華民國境內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之外幣有價證券買賣之行紀、居間及代理業務。五、辦理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之外幣信用狀簽發、通知、押匯及進出口託收。六、辦理該分行與其他金融機構及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之外幣匯兌、外匯交易、資金借貸及外幣有價證券之買賣。七、辦理中華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