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 UCP600 之規定,有關信用狀修改之相關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除第 38 條另有規定外,信用狀非經開狀銀行、保兌銀行,如有者,及受益人之同意,不得修改或取消
(B) 開狀銀行自簽發修改書時起,即受該修改書不可撤銷之拘束
(C) 修改書之部分接受者,不予容許,並將視其為對該修改書拒絕之知會
(D) 信用狀中規定嗣後任何修改,除非受益人於特定時間內拒絕,否則修改書即生效意旨者,應不予理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26866
統計:A(2),B(15),C(8),D(42),E(0)
用户評論
【zaralin】評論
條文為:"修改書"的條款做任何修改,若含有諸如除非受益人於一固定時間內拒絕 ,否則修改書即生效意旨者,應不於理會。題目寫的是:"信用狀"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