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公文「函」的結構,通常分為「主旨」、「說明」、「辦法」三段,關於其相關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為正確?
(A)「說明」不得分項條列
(B)「主旨」可分段完成
(C)「說明」應力求具體扼要,勿作較詳細之敘述
(D)「辦法」可因內容改用「建議」、「請求」、「擬辦」等名稱。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