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甲、乙、丙、丁假日在公園內玩麻將,並下賭注,每圈贏的人,其他 3 位各給他新臺幣 1000 元。甲、乙、
丙、丁應論以何罪?
(A)刑法第 266 條第 1 項在公共場所賭博財物罪
(B)刑法第 268 條前段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
(C)刑法第 268 條後段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
(D)不構成犯罪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