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112條 (命令警告)依前二條規定有監督權者,對於被監督之人員得為左列處分:一、關於職務上之事項,得發命令使之注意。二、有廢弛職務,侵越權限或行為不檢者,加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