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i Ioo】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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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 Chun Shih】評論
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或又稱為志願部門(Voluntary sector),是一社會學與經濟學名詞,意指在第一部門(Public sector,或稱為公部門)與第二部門(Private Sector,或稱為私部門)之外,既非政府單位、又非一般民營企業的事業單位之總稱。一般常見的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基金會、非政府組織(NGO)或非營利組織(NPO)通常都屬於第三部門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