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zhu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教育部推動認輔制度實施要點實施方法 (一)認輔教師遴選辦法 1.專任教師:凡中小學合格教師,具有輔導熱忱者,並以曾接受過輔導專業訓練者為優先。 2.兼任教師:退休教師、學生家長或熱心輔導工作人士,具有專業知能者,得經學校「輔導計畫執行小組」建議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聘用之。 (二)實施對象 1.校內適應困難學生、行為偏差學生及中輟復學學生為優先實施對象。學生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指標,由學校「輔導計畫執行小組」研議後,作為遴選認輔學生之依據。 2.每位老師以認輔一至二位學生為原則。 (三)認輔教師為無給職:惟為獎勵其敬業精神、發揚師道,對積極認輔教師應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