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依據署頒101/9/3「警察機勤務督察實施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勤務督察區分為警政署、警察局和分局等三級
(B)本規定是執行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3條及警察勤務條例第25條所定之事項
(C)勤務督察為各級主官(管)及督察人員之責任,實施各項督考工作
(D)督導重點,尤應注意黎明、黃昏、例假日、災變、勤務交接及用膳時間等勤務死角。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曾碧霞】評論

依警察機關勤務督察實施規定第一點為激勵工...

徐小白】評論

警察機關勤務督察實施規定第1點  為激勵工作士氣,指導工作方法,維護工作紀律,考核工作績效,落實勤務執行,發揮督察功能,執行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條例第三條及警察勤務條例第二十六條所定之事項,訂定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