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 Ying】評論
前面有冠地方名稱→ 台北市
【Porsche Liu】評論
第 2 條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第 3 條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LC LYe】評論
所以,冠上了台北市因此為自治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