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妹】評論
鐵路、公路、大眾捷運系統、航空站、港埠及其設施、停車場、觀光遊憩重大設施、橋樑及隧道
【賴佳伶】評論
第 5 條本條例之獎勵,以下列重大交通建設之興建、營運為範圍:一、鐵路。二、公路。三、大眾捷運系統。四、航空站。五、港埠及其設施。六、停車場。七、觀光遊憩重大設施。八、橋樑及隧道。
【豆漿】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