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3.甲因抢劫被某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A)侦查羁押期间自查清甲真实身份之日起计算  
(B)在查清甲真实身份以前,不允许其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C)在查清甲真实身份以前,中止侦查活动  
(D)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按甲自报姓名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參考答案

答案:A,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