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有關銀行法第三十條反面承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出具反面承諾者,經銀行同意得免辦或緩辦不動產或動產抵押權登記或質物之移轉占有
(B)須經董事會決議,並以書面承諾為之
(C)限股份有限公司方可辦理反面承諾
(D)違反承諾之行為人(非董事)免負連帶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D

統計:A:5,B:2,C:7,D:36,E:0

難度: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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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違反承諾之行為人(非董事)免負連帶賠償責任法規名稱:    銀行法第 30 條銀行辦理放款、開發信用狀或提供保證,其借款人、委任人或被保證人為股份有限公司之企業,如經董事會決議,向銀行出具書面承諾,以一定財產提供擔保,及不再以該項財產提供其他債權人設定質權或抵押權者,得免辦或緩辦不動產或動產抵押權登記或質物之移轉占有。但銀行認有必要時,債務人仍應於銀行指定之期限內補辦之。借款人、委任人或被保證人違反前項承諾者,其參與決定此項違反承諾行為之董事及行為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